怀宁县拧紧重大行政决策“安全阀门”
本报讯 今年以来,怀宁县紧抓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坚持制度完善与程序规范并重,持续夯实法治根基,为重大行政决策拧紧“安全阀门”。
决策程序“环环相扣”。构建系统完备、衔接有序、运行高效的合法性审查工作体系,明确审查范围,实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管理,编制《怀宁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确保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纳尽纳、应审必审”。严格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规定,严把从决策启动到决策执行的各个环节,决策草案在提交县政府集体讨论前,需经过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前置环节才能交予司法局进行审查。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落实跟踪调度机制,及时评估决策进展和实效,依法推进决策后评估工作,强化评估结果的运用,确保每一环节紧密相扣。
多方协作“面面俱到”。细化工作举措、压实责任链条、强化执行落实,形成“主要领导带头抓、分管领导协同推、责任部门具体办”的工作格局。始终坚持“客观审慎、精益求精”的工作原则,对每一项重大行政决策从主体、权限、程序、内容等维度进行全面法律审查,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智库”作用,组织法律顾问认真开展研究论证和法律风险评估,提升审查专业度。实行“政府法律顾问初步审核、股室负责人复核把关、分管领导审查审定、主要领导审批签批”的四级审核制度,形成合法性审查工作合力,确保审查工作严谨规范。
审查范围“层层拓宽”。为确保各乡镇站所作出的行政行为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充分发挥司法所在基层治理中的触角延伸作用,县司法局积极鼓励乡镇开展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今年以来,乡镇共审查重大事项26件,提出审查意见40条,确保基层决策行为的合法性与适当性,既拓宽了全县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的边界,防范了法律风险,又提升了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切实守好全县行政决策的“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