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做到“有仓收粮、有钱收粮、有人收粮、有车运粮”
我省确保夏粮收购颗粒归仓
本报讯 7月17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夏粮收购是全年粮食收购的“第一战”,关乎国家粮仓和农民钱袋,是端稳“中国饭碗”的关键一环,对于保持全年粮食购销良好态势具有重要意义。截至7月16日,全省入统企业收购小麦531万吨,其中,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收购246万吨。市场化收购占总收购量的80%,市场化收购主渠道作用明显。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粮食安全工作,在2024年度国家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中,我省继续位居优秀等次并实现位次前移。为做好夏粮收购工作,我省成立全省夏收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收购应对预案和防范化解风险隐患措施,加强部门协调和上下联动,形成夏粮收购工作合力。夏粮收购前,全省准备夏粮收购空仓容1820万吨,资金305亿元,参与夏粮收购企业1589家,参与收购人员9679人,收购设备10664台套,切实做到“有仓收粮、有钱收粮、有人收粮、有车运粮”。
我省坚持市场主导,积极引导在皖央企、省属企业以及粮食收储、加工、贸易骨干企业主动入市,畅通“田间地头”到粮食经纪人、烘干房、收储企业的收购“链接环”,搭建农企洽谈、协会牵线、订单收购等购销对接平台,多渠道收购农户粮食。用足用好粮食产销区横向利益补偿、粮食流通提质增效等政策,发挥中央财政资金对粮食流通的“撬动”作用。加强粮食产销合作,与辽宁省粮食和储备局、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东北区域总部签订合作备忘录;在第二十一届粮食产销协作福建洽谈会举办“皖美粮油”福州推介会,签订意向合同13项,粮食购销数量近2万吨。截至7月16日,全省入统企业收购小麦531万吨,其中,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收购246万吨。
据了解,为加强中央、地方政府储备小麦收购协调联动,新季小麦上市以来,陆续协调安排51个中央和省市县四级政府储备库点,按不低于国家最低收购价收购61.4万吨三等及以上小麦,提振信心、引导预期,截至7月16日,省市县收购政府储备小麦28.9万吨,完成收购任务的72%。
6月21日,国家粮食和储备局批准在安徽符合条件的地区启动最低收购价收购,在淮北、亳州等12个市,先后安排四批共启用76个库点、286万吨仓容,三等小麦收购价1.19元/斤,等级价差0.02元/斤。截至7月16日,最低收购价收购粮食81.5万吨。随着最低收购价导向作用发挥,小麦市场价格基本稳定,多元主体积极入市,收购进程明显加快。
我省大力推行预约收购、上门收购、订单收购等便民收购措施,让售粮农民少跑腿、快售粮,拓宽种粮农民直接售粮渠道。优化提高现场、咨询、预约、信息、产后等“五项服务”,让农民卖“舒心粮”。提升现场服务水平,做到价格上墙、标准上榜、样品上台,做好咨询讲解、接卸引导、账款清算等工作。发挥粮食产后服务体系作用,积极提供代清理、代烘干、代储存、代加工、代销售等“五代”服务,加强农民储粮技术指导,帮助农民减损增收。
省粮食和储备局会同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安徽局、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发展银行安徽省分行建立粮食收购监督检查机制,聚焦企业收购备案、收购政策执行、入库质量安全检验、计量器具检定、售粮款支付等重点环节,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在收储库点设置政策咨询投诉建议二维码,做到“码”上反映、马上办理。及时受理核查群众反映的涉粮问题线索,严厉打击拖欠售粮款、压级压价等涉粮违法违规行为,维护粮食收购市场良好秩序。持续推进地方立法进程,《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办法》已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其制定实施将为粮食收购、储备等提供法治护航。
下一步,省粮食和储备局将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精心组织夏粮收购,加强产销衔接、市场监测、服务保障、监督检查,着力稳粮价、稳预期、稳市场,保障种粮农民利益,确保夏粮颗粒归仓,坚决扛牢粮食安全政治责任,助力高水平建设江淮粮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