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邮政工会
出台省部级及以上劳模先进慰问实施办法
本报讯 近日,省邮政工会印发《安徽省邮政工会在“两节”期间慰问邮政系统省部级及以上劳模先进实施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旨在进一步把劳模先进关爱工程制度化、规范化,充分体现企业党委、工会对省部级及以上劳模先进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
《办法》对慰问对象、形式、资金、标准和发放时间等作出明确。《办法》指出,省邮政工会在“两节”(元旦、春节)期间的慰问采取发放慰问金的形式,慰问对象是指省邮政系统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的人员。慰问金标准为全国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及有国家政府部门文件规定享受全国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待遇人员每人每年3000元(含集团工会拨付);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全国邮政系统先进个人及有国家政府部门文件规定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待遇人员每人每年2000元;慰问金发放时间为每年1月,慰问专项资金来源由省邮政工会经费列支。
此外,《办法》指出,所属各单位工会可根据《办法》,对本单位市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及享受市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待遇人员制定实施细则,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比照市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由各单位工会自行安排慰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