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我省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公众满意率连续4年超过90%
2024-06-05 来源:     作者:本报记者 分享

2023年我省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公众满意率连续4年超过90%

2023年我省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公众满意率连续4年超过90%

 

本报讯 6月5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3年,我省生态环境系统一体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与群众“家门口”环境问题整治,协同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与经济高质量发展,全省生态环境和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美丽安徽建设取得新进展。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同比提高3.6个百分点,全省公众生态环境满意率93.1%,连续4年超过90%。

据了解,2023年,全省空气质量6项指标均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其中,2项指标同比下降,全省PM2.5年均浓度34.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0.3%,O3浓度15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5%;2项指标同比持平,SO2年均浓度7微克/立方米、CO浓度0.9毫克/立方米;2项指标同比上升,PM10年均浓度59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7%,NO2年均浓度24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4.3%。

平均优良天数比例82.9%,同比上升1.1个百分点;15市出现重污染天,累计为54天,同比增加26天。

地表水总体水质状况为优。监测的210条河流、73个湖泊水库共401个断面中,Ⅰ—Ⅲ类断面占90.3%,同比上升3.8个百分点;Ⅳ类断面占9.7%,无Ⅴ类和劣Ⅴ类断面。其中,长江干流安徽段总体水质为优,20个断面均为Ⅱ类。支流总体水质为优,监测的77条支流中,53条水质优、21条良好、3条轻度污染。淮河干流水质为优,13个断面中有5个水质为Ⅱ类、8个为Ⅲ类。支流总体水质为良好,监测的85条支流中,22条水质优、48条良好、15条轻度污染。地下水水质总体保持稳定,102个国考点位水质以Ⅳ类及以上为主,满足国家地下水环境区域点位考核目标要求。

设区市的44个水源地中,有40个水源地监测项目全部满足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标准,同比持平。出现超标的均为地下水水源地,受地质环境背景影响,主要超标指标为氟化物和钠。

全省设区市区域声环境昼间等效声级平均值为54.8分贝,同比下降0.3分贝。道路交通声环境昼间等效声级平均值为66.1分贝,同比上升0.1分贝。声环境功能区昼间和夜间达标率分别为95.8%和85%,同比下降1.4个百分点和上升1.8个百分点。

2023年,全省生态质量指数(EQI)值为64.12,生态质量为“二类”,同比基本稳定。其中,宣城、池州、安庆和黄山4市生态质量为“一类”,合肥、蚌埠、淮南、滁州、六安、马鞍山、芜湖和铜陵8市为“二类”,淮北、亳州、宿州和阜阳4市为“三类”。

全省大气辐射环境处于正常本底水平,地表水体及饮用水水源总放射性水平处于正常水平范围,监测点土壤中放射性核素活度水平均为本底水平。在合肥市开展了城市电磁辐射(射频)环境质量监测,监测点位电磁环境质量状况良好。


编辑:张恩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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