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职工发生工伤,该如何认定?
2023-05-23 来源:     作者:方达夫 分享

【律师说法】职工发生工伤,该如何认定?

职工发生工伤,该如何认定?

张某骑电动车在上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诊断为脚踝骨骨折,治疗终结后,因事故自身无责欲申请工伤,单位虽口头同意,但迟迟未予申报,数月已过,所在单位不愿意为其出具相应的书面证明材料,张某担心超过时效,一时犯难,工伤认定申请该如何办理呢?

【律师解答】

1、什么是工伤?工伤有哪些具体情形?

工伤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具体而言,《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另外,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张某的情况符合上述中的规定,可以认定工伤。

2、工伤发生后的申报途径及期限?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本案中,张某在1年内,可以自行申请工伤认定。

3、工伤认定需要提供那些材料?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针对张某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除了提供劳动合同、医疗诊断证明外,还需要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以及其在上下班途中的事实证明。

【律师提醒】

职工如若不幸发生工伤后切莫慌张,除了积极治疗外,第一时间固定证据至关重要,司法实务中,我们要把握好五个W:即什么人(WHO)解决身份问题、什么时间(WHO)解决工作时间问题、什么地点(WHERE)解决工作场所问题、什么原因(WHY)解决因工作原因问题、什么事(WHAT)解决受到伤害事实的问题,并将该五要素以书面形式锁定,做到有备无患,以此来保证工伤认定的顺利进行。

【律师介绍】

方达夫律师,安徽皖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安徽省法学会劳动法研究会理事、省律协劳动和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安徽省职工维权法律顾问团律师,兼职仲裁员,先后荣获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安徽省五一劳动奖章、首届安徽优秀公益律师、全省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成绩突出个人等荣誉。

编辑:余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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