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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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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法治”成为国家信仰

2019-12-27   中安在线

  近日开幕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现场,一本本厚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摆放在与会人员面前。这也是民法典各分编草案与2017年制定的民法总则“合体”后,首次以完整版中国民法典草案的形式亮相。

  民法典与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每个人从出生到死亡,都离不开民法。根据民法典编纂工作计划,到2019年12月,将2017年3月出台的民法总则同经过常委会审议和修改完善的民法典各分编草案合并为一部完整的民法典,也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这次也是民法典(草案)首次整体亮相。

  编纂民法典的背后是中国立法进程的一个缩影。“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作为社会实践经验的总结,法律也必然需要随着改革开放的脚步和社会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发展——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在2010年形成,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并在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断完善和发展。但也要看到,当前我国一些法律规范仍然存在着不协调、不适应、不好用的问题,特别是在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等领域,仍然存在着法律规范该硬不硬、该严不严、该重不重的问题,法律规范体系还需要适应新时代的新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因此,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大背景下,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仍然是一项艰巨繁重的历史任务,民法典的编纂就是这样的典型代表,必须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不断提高立法效率,加快完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体系,以及与之相配套的制度规定和社会规范体系,不断增强法律规范体系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基本依据。

  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法治不仅要有一套健全、优良的法律体系,更需要行之有效地付诸实践。过去我们强调“法制”,是制度的制,我们通常称为“刀制”,现在更加强调“法治”,是治理的治,通常称为“水治”。过去我们强调遵法,是指遵守法律,现在更加强调尊崇法律。也就是说我们要更加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让老百姓真正感受到公平正义,真正感受到法治的力量。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高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能力”作出了专门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确定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努力方向、目标要求和重点任务。从大背景看,改革开放40年,新中国成立70年,风云变化、经历了不平凡的发展历程,我国取得的巨大成就,离不开宪法和法律的保证和推动,进入新时代,面对新任务,迎接新挑战,迫切要求我们在加强立法、执法、司法的同时,更要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使法治精神深入人心,以法治精神凝心聚力。

  让“法治”成为国家信仰。“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这才是法治的力量所在、尊严所系。法治宣传教育要以人为本,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用生动的案件事例、鲜活的语言,把宏大叙事和具象表达结合起来,推动宣传教育讲准、讲透、讲活,使文本上的法律真正活起来、落下去,使法治精神深入人心,以法治精神凝心聚力——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在公共场所设置宣传元素,看得见、找得到。要加强以案普法,加强新媒体新技术的运用,做到宣传内容为群众所需、宣传方式为群众所喜、宣传成效为群众所赞,融入群众日常生活,推动常态化、制度化,努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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